中国疾控中心三年流失百名中青年骨干
疾控体制改革补短板迫在眉睫
一个曾被忽视的问题正在引起重视:我国的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弱化问题。
5月28日通过的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在原稿上新增了“加快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表述,这是根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增加的。
全国政协委员、教育部原副部长林蕙青在政协小组会上说,2003年SARS疫情后,疾控系统硬件条件改善较大,但专业人才大量流失,“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加强疾控系统建设的关键”。
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成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学首席科学家曾光一直关注这一问题。他经历了从SARS疫情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多次公共卫生事件,并通过“中国现场流行病学培训项目”,培养了一批公共卫生人才——其中不少人参与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去年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一场研讨会上,曾光疾呼:仅中国疾控中心3年流失的中青年骨干就有百人之多,有的地方疾控机构人才流失可能更严重,疾控工作者普遍盼望通过改革渡过难关。
两会上,中国科学院院士、首都医科大学副校长、全国政协委员王松灵指出,国家对公共卫生队伍建设的投入明显不足,从业人员社会地位低、经济收入差,人才流失严重,“改革迫在眉睫”。
“政府投入不足、体系职能萎缩、人员流失严重”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控中心主任、中国科学院院士高福在两会上举出了一组数字,用于说明“疾控事业发展明显迟滞于经济社会发展”:2010年到2018年,各级疾控中心人员总数减少3.9%,其中作为专业技术主力的执业医师减少10.8%,同期综合医院人员总数增加64.3%。疾控机构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的占比从2.9%下降到2.4%。
高福坦言,疾控机构作为疫情防控的主力,在新冠肺炎疫情预警监测、流行病学调查、防控措施的提出和实施等方面,未能充分发挥作用,面临着能力不足、专业话语权不足等问题。
《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显示,SARS之后的2004、2005年,全国疾控人员短暂增加,之后逐年下降。2006、2010、2012、2015、2018年流失最多,分别较上一年度流失5924人、1220人、1397人、1437人、2904人。今年1月,国家卫健委办公厅研究室调研员刘志强等人发表的一份对6省份疾控中心的调研报告指出,受2017年取消行政事业预防性体检费、卫生检测费、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等因素影响,2018年疾控中心人员收入明显下降,人员流失加剧。2018年流失的2904人里,2114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这份报告使用了“政府投入不足、体系职能萎缩、人员流失严重”的概括。
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政协副主席谢茹注意到,公共卫生支出占医疗卫生支出的比例,由2011年的17.7%降至2018年的5.59%。疾控机构卫生人员占全国卫生人员的比例,由2009年的2.53%降至2018年的1.53%。
她指出,SARS之后,我国公共卫生及突发传染病防控体系得到了长足发展,但重医轻防、基层薄弱等结构性问题仍然突出。目前县以下没有疾控专业机构和人员,而承担相应职责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于经济效益等原因,对公共卫生既不热心也“力不从心”。
河南省人民医院老年医学科主任、全国政协委员黄改荣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的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此次疫情中,大部分县级公共卫生机构设施简陋陈旧、检测能力低下等问题暴露出来。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由四位副委员长带队,对传染病防治法进行执法检查,形成的报告里举了不少案例:重要口岸城市新疆霍尔果斯,当时无专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关工作“由市人民医院的一个科室负责”。陕西省疾控中心缺乏相应的水电等日常维护经费,各项资金年度缺口约1800万元。
执法检查报告还指出了人才流失问题。如四川省甘孜州疾控中心,“近年引进本科生26人,有14人辞职”。
“一流人才搞临床,二流人才干公卫”?
“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任务。原北京市卫计委党委书记、全国政协委员方来英的建议之一是建立“国家防疫官”制度,对疾控机构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对防疫人员实施特殊补贴制度,鼓励优秀人员进入疾控系统。
“疾控中心等以技术为核心能力的单位,不能简单套用行政事业单位的人事薪酬制度,建议特岗特聘、职务职级分开。”他说。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革中央副主席高小玫将人才队伍问题称为“隐而不见”的问题。她说,公卫医师是我国四类医师资格之一,但公卫医师专业地位严重低置,缺乏吸引力,队伍规模远小于其他三类医师。目前,公卫医师执业资格无硬性规定,与临床医师资质落差显著,业内有“一流人才搞临床,二流人才干公卫”的说法。应强化公卫人才的专业性建设,改变公卫医师的执业状况,真正提升公共卫生医师的社会地位。
她认为,应当准确设定公卫医师职责,并赋予公卫医师相应职责要求的处方权。公卫医师的职责范围,不仅要应急,更要预防;不仅要管传染病,还要预防控制慢性病、老年病等。
王松灵也建议,可以逐步实行公共卫生机构的准入制度和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的执业资质许可制度,使公共卫生体系更加科学化、专业化。
“增加专业人员话语权”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曾提出赋予疾控中心一定行政权力的设想。不少人对此表示赞同。方来英认为,应当调整疾控机构的职权范围,使其具有相应的行政执法权。贵阳市副市长、全国政协委员魏定梅建议修订法律,授予疾控部门发布疫情预警信息和行政监察执法方面的权力。
曾光对记者说,中国疾控中心对各地缺乏监督权,一般都是“讨论式地、劝说式地”开展工作。20世纪90年代,疾控机构与卫生监督机构分离,“本来有调查权、有一定监督权的单位,没有那部分权力了;本来挺好的一个系统,分成两个系统。”
高福指出,疾控体系改革的关键不在于是否“拥有行政权力”,而在于技术工作能否不受行政干扰,保持独立的技术性和权威性。目前疾控机构承担提出防控策略的职责,但缺乏疫情处置的决策权、话语权,导致行政决策和技术策略脱节,疾控专家只能行使建议权,无法深度参与决策。
在他看来,存在的问题有:我国的疾控行政职能设置分散,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疾控和应急等职能分散在疾控局、医政医管局、应急办等多个司局,对防控细节问题干预较多,缺少统筹协调。从全国来看,上下级疾控机构之间仅有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处理疫情时难以形成有效的合力。
就此,高福还建议,强化上级疾控机构对下级疾控机构的管理,将属于中央财政事权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业务垂直管理,做到全国疾控系统“一盘棋”。
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原总政治部主任助理岑旭提出,应当赋予疾控机构“适当行政权力”,如可考虑将各级卫健委疾控管理部门与疾控中心合并,组建具有行政权、自主权的疾控行政管理机构,或赋予疾控中心一定的疫情信息发布权力和参与疫情防控决策的职能,“增加专业人员话语权”。
他将疾控系统的问题概括为“功能定位不清晰、职责分工不科学、快速反应不灵敏、基层网底不牢靠”。他说,这些问题的暴露,为改什么、怎么改提供了目标靶向。
经历过SARS的方来英强调,“大考”过后“复盘”,不仅要看到成绩,也要看到短板、汲取教训。当前迫切需要研究国家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问题。“国家和地方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普遍存在的编制不足、经费不足、人员不足的现状必须尽快改变。”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东莞市疾控中心主任张巧利在两会上呼吁,希望明确政府对公共卫生领域的投入保障责任,可参考民生保障领域投入或卫生总费用增幅。她还说,希望不要再出现有疫情时重视、无疫情时忽视的现象。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