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6日,市民刘先生致电《安庆晚报》热线:在少年宫东路、宜光西路和棋盘山路与天一家园之间的巷道内,有一些鱼贩当街卖鱼、杀鱼,并将鱼鳞和内脏随意丢弃在路旁,影响市场环境。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安庆晚报》2019年12月24日)
小摊小贩云集并不宽广的街道挤占公共交通空间做买卖,这是一个久悬未决的城市乱象。当摊贩合理合法的谋生权与公共交通畅通属性相矛盾相抵触的时候,能否寻找一个两全其美的平衡策略呢?答案是既要追求人性化城市治理,同时还要设法调动公众的参与城市治理热情。
面对城市治理,公众从来都不乏参与热情。这也体现了现代社会对城市公共生活的“公共性”需求,反映了权利时代公众主体意识的觉醒与增强。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看待和引导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热情,就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命题。正如社会学所强调:公民社会参与的要求会随着利益的分化而增长,只有给个人或团体的参与提供顺畅通道,其行为才不致于冲撞社会秩序。如此理论旨在表明,公众参与热情的高与低、参与渠道的通与堵,参与机制的顺与阻,直接关乎到城市治理方式方法的改进与优化,关乎到社会治理制度的设计与创新。
应该看到,当前的城市治理中存在着一种误区,即认为城市治理是政府的事务,是城管部门的份内之事。很显然,持此观念就意味着忽视了公众参与的积极作用。原本该跳“双人舞”的城市治理却成了治理者演的“独角戏”,这可能就是小摊贩占道经营顽疾难以根除的深层原因。眼下,正值社会转型和矛盾凸显期,城市治理自然也容易“节外生枝”,如何治理?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鼓励公众参与,让献计献策取代抱怨对抗,让自爱自律取代我行我素,让他人便捷至上取代自己的逐利冲动,以此更好地推动民众与政府在互动中分担责任。
面对城市治理创新的要求,面对城市文明发展的需要,面对日益高涨的各种权利诉求,可以说,今天的城市治理挑战无时不有无处不在。鉴于此,呵护公众参与热情,探索公众参与机制,培养公众参与能力,优化公众参与条件,从“单向管理”走向“社会共治”,这应成为城市公共治理走向阳光活力的必然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