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在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请大会审议。2019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82344件,收案量首过八万,办结79633件,结案率96.7%,居全省前列。市中院受理7642件,办结7548件,结案率98.7%。
全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2597件,判处罪犯3627人,市中院审结226件。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两抢一盗”等严重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犯罪592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336件,维护公共安全。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94件。
受理民事案件22322件,审结22216件,市中院审结1865件。对困难群众依法缓减免诉讼费900余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300多万元。受理行政案件1397件,审结1351件,市中院审结355件。更新行政审判理念,走向实质性化解争议,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出庭应诉率全市达到82.68%。
全市法院审结涉黑案件7件,生效4件;审结涉恶案件27件,生效23件。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全市法院审结“十五类案件”706件,市中院审结197件。
全市法院审结涉保护伞案件4件4人,生效3件;摸排涉黑线索7条,涉恶线索285条,涉伞线索41条。全市法院共移送执行有财产刑的涉黑恶及“十五类案件”130件,执结108件,到位金额3330万元。
依法严惩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30件,审结集资诈骗等金融诈骗案件51件。继续开展“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全市法院受理涉金融执行案件2793件,执结2579件。
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审结非法采矿、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案件126件。审结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4件,倾力支持环境公益诉讼。
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在全省率先试行信用修复量化考核,全市法院已实施了47例。市中院出台了《开展中小微企业信用修复的意见》《信用修复操作指引》,将1546家企业纳入信用修复辅导计划。
2019年全市执行工作,继续巩固“江淮风暴”成果,开展“江淮风暴”——“春夏秋冬·四季行动”,着重长效机制建设,从“基本解决执行难”走向“切实解决执行难”。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5646件,结案25022件,结案率97.57%。市中院执行局受理执行案件654件,结案63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