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钱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法庭结合被告人的具体犯罪情节及对损失的赔付,对被告人钱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对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及渔获物,依法予以没收。另附带民事诉讼被告钱某某偿付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生态补偿金15490.94元及评估鉴定费3000元。
网友微评
82年的可乐:这个事我知道,这个人是在晚上在长江用电捕鱼被抓了现行,当时已经捕了有十多公斤野生鱼。十几公斤鱼价值虽然不高,也就两三百块钱的事情,但是对生态影响是巨大的。这几年长江流域鱼业资源日益衰减,鱼的种类和数量都大幅下降,原因有很多,可以肯定的是电捕鱼这种无差别灭绝式的捕捞方法,无疑也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人来疯insane:生态补偿金收得好!钓鱼的最烦电鱼的“电工”了,电鱼机扫荡过后,那片水域很长一段时间一个鱼毛都看不到。之前电鱼之所以屡禁不止,跟犯罪成本较低或者说电鱼者以为犯罪成本不高有关系。这位“电工”被判了刑,还赔了一套装备和差不多两万块钱,就很有警示意义。这类案例应该多多宣传,相当于普法教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