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排头兵深圳修订网约车管理办法 看看都有哪些新变化?
网约车是中国共享经济的代表。优化网约车发展环境、提升监管力度和效率,让老百姓获得更便捷、安全、实惠的出行服务,成为近年来大家关注的焦点。各大城市也不断出台网约车相关的办理办法,其中深圳市一直走在最前列。
16日下午,《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办法(修订草案)》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经过为期半年的民意征求,修订后《办法》力图解决网约车执法难等一系列管理难点。
资料显示,2018年4月21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要求在2018年7月31日前修订《暂行办法》,禁止非纯电动车辆新注册为网络预约出租车。为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的要求,加快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最新工作部署,保障网约车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深圳市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对《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并报市政府审议。之后,根据深圳市政府六届一百五十一次常务会议精神指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再次对《暂行办法》进行了全面梳理完善,形成《暂行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据相关媒体报道,修订后《办法》明确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实行互认,驾驶员在原证件有效期届满前可直接跨类驾驶巡游出租车或者网约车。《暂行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说明中表示,根据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巡游车与网约车驾驶员使用不同的资格证件,但我市申请前述证件的条件和考试内容并无差异。为了给驾驶员提供就业便利,减少不必要的从业限制,《暂行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在原第六十条增加了资质互认的规定,打破巡游车驾驶员与网约车驾驶员之间的人员流动障碍。
同时,深圳市还将建立行业信息发布制度,由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网约车行业经营者数量、运力规模、从业人员数量等信息,引导网约车驾驶员有序就业,促进网约车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网约车安全问题更是受到广大消费者高度关注。据报道,修订后《办法》强化了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维护驾驶员和乘客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根据规定,网约车经营者应加强对驾驶员身心健康和资质变化等情况的动态管理,对于驾驶员存在不适宜驾驶情况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驾驶员营运,并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此外,网约车经营者应公布服务评价体系,明晰乘客对驾驶员服务质量评价的渠道,建立驾驶员申诉处理制度,对乘客不遵守乘车规定的行为,明确驾驶员可以拒绝或者终止提供服务,网约车经营者不得因此对驾驶员实施经济处罚或其他限制措施。
更值得一提的是,修订后《办法》要求网约车经营者向约车人全面、真实、准确披露约车人指定地理位置半径3公里范围内的待约车辆数量和计价规则,保障约车人知情权和选择权。
深圳市对网约车等新型出行服务业态一直保持着包容的态度,这也使得各大网约车平台在这一市场得到了蓬勃发展。深圳市交通管理部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已有17家网约车平台取得深圳牌照,其中10家平台已在深正式运营,持证上岗的网约车司机达到7.4万人,注册网约车5.8万台。
网约车作为一项共享经济新业态,已经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渠道之一。正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蔡团结表示,应当促进网约车等运输平台经济规范发展,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特点的监管制度,促进和规范交通运输新业态的健康发展。时隔半年,《暂行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获得原则通过,意味着深圳市网约车治理将进入全新阶段。(李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