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觅迹,细心研判,张网拦截,市县联动,9月10日,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大力支持下,仅用15小时成功侦破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9月10日5时11分,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石牌中队接到报警,212省道平山镇大洼路口,一辆货车碰撞一辆红头四轮拖拉机,致拖拉机驾驶员受伤后逃逸。
接警后,石牌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伤者,勘查摸排走访,并及时将案情向大队报告。
接报后,大队立即启动战时应急预案,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复勘,比对肇事车辆车型,同时安排民警查阅沿途天网视频资料,扩大车辆搜索范围。在查阅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右侧凹陷,符合撞击后留下的痕迹,于是调取该车事发前后天网视频资料,进行反复细致比对,最终确定该车即为肇事逃逸车辆。在查询该车及驾驶人韩某相关证件信息时,办案民警发现该车车籍虽在阜阳市,但韩某驾驶证上常住地址为江苏省常州市。为迅速将该车截获,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分别在高速公路、主要国省道、安庆市区布下三道拦截网。
下午3时左右,办案民警发现该车从狮子口大桥通过,便立即请求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负责人通过支队122指挥中心调度城区大队协查布控。此后,办案民警主动出击,拨通嫌疑人韩某电话,询问其事故情况。韩某闪烁其词,支支吾吾。办案民警责令其在安庆市大观区丁香路停车等候接受调查。下午5时20分,接到协查指令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大观区丁香路非机动车道上发现该车,韩某在驾驶室内休息,经过比对核实,将韩某人车暂扣。当晚8时许,韩某人车被办案民警带回怀宁。
经审讯,韩某如实供述了肇事逃逸过程。当日一早,其驾车从安庆运送材料前往宿松县境内高铁建设工地,在事发地点与一辆红头四轮拖拉机发生碰撞,自己认为事情不大,交警难以查获,便侥幸地选择逃离现场。
目前,韩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怀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伤者生命垂危(已达重伤二级),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