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市民程先生致电《安庆晚报》热线:不久前,我被单位解聘了。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程先生告诉安庆晚报记者,2017年5月,他应聘到安庆经开区一家企业单位工作。“由于企业不景气,单位进行裁员,我在解聘人员名单上。”
程先生说,他在职时,所在单位为其交纳了养老、医疗等保险。“在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希望《安庆晚报》帮忙咨询。”
接到程先生反映后,9月2日下午,记者来到安庆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所。该所一名胡姓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如果程先生符合以上条件,可携带居民身份证,到当地社居委办理失业登记。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逾期视为放弃本期失业保险金申领)。同时,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用工备案减员、停止社会保险。”